上海
切换城市
类别:生活服务 | 其它    地区:上海 | 闸北区 | 共和新路
商品房法律咨询
编号:198666 发布时间:2008-08-11 17:08:19

戴宏俊律师(上海)

咨询电话: 13061643929 E_mail:daihongjun1201@163.com

商品房预售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  (一)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,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;
  (二)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;
  (三)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  (四)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;
  (五)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规定标准;
  (六)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,并落实了市政、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;
  (七)已经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(以下简称监管机构)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;
  (八)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,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

戴宏俊律师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,以“办案经验丰富、富有敬业精神、诚信高效的服务态度”为宗旨,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,为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的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

擅长法律领域:
1、民事、经济、婚姻、继承、劳动争议及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、仲裁案件的代理;
2、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;
3、房屋买卖、抵押、租赁等房地产事务的代理及见证;
4、其他各类见证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保管、代办、代书、咨询等法律服务。

电话:
QQ:
MSN:
邮箱: (用户不想把这个EMail公开,如想联系该用户请在右侧给该用户留言!)
留言:
赞助商链接
Copyright©2006-2008  58平台网版权所有 京ICP备07501454号
客服信箱:service@58pt.com